辽宁省流通领域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

2012-08-29 16:28

2012年第二季度辽宁省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第二中心,受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(辽)工商(消)监抽委字[2012]第13号函委托,对省内部分城市流通领域珠宝玉石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检验工作。

监督抽查检验品种:珠宝玉石包括钻石、翡翠、和田玉、水晶(黄晶、紫晶)、珍珠、珊瑚、石英岩玉、碧玺、合成宝石等等及其制品。

监督抽查检验内容:主要包括珠宝玉石的标识、名称、钻石分级(颜色、净度)、商品名实是否相符等。监督检验依据的标准

监督检验工作依据下列国家标准

GB/T16552-2010    珠宝玉石名称

GB/T16553-2010    珠宝玉石鉴定

GB/T16554-2010    钻石分级标准

珠宝玉石类商品出现的问题:

珠宝玉石商品质量存在问题一般表现为以次充好、以假充真、名实不符、标识不规范等。如人工珠宝玉石冒充天然珠宝玉石,玻璃冒充水晶;合成红宝石冒充红宝石;合成立方氧化锆冒充锆石等。以低档的某种天然珠宝玉石冒充高档的另一种天然珠宝玉石,如石英岩玉冒充翡翠、石英玉(处理)冒充翡翠等。如染色和漂白充填处理的翡翠在名称中需标明“翡翠(处理)”或“染色翡翠”等,以示区分于翡翠;染色处理的珍珠需标明“珍珠(处理)”,以示区分于珍珠等。钻石分级的不合格主要是指低品质等级钻石充当高品质等级钻石,即低净度级别充当高净度级别等。通过监督抽查检验,为规范珠宝玉石市场及维护消费者利益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。